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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所有资金占用清收工作,4家公司被交易所启动规范类退市程序,并实施停牌不超过两个月。
2024年11月10日晚间,*ST红阳、*ST中利、ST摩登、*ST信通等4家公司相继披露停牌公告。
公告显示,前述四家公司被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大额资金且已被证监局责令整改,责令改正期限将于2024年11月10日届满,因未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所有资金占用清收工作,上述4家公司被启动规范类退市程序,公司股票将于2024年11月11日起被交易所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2个月。若公司在停牌期间内完成整改即复牌,无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退市。若公司未在停牌期间内完成整改,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甚至退市。
以退市震慑违规占用行为,督促占用方及时偿还占款,正是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新“国九条”的具体体现。
退市“利剑”直指资金占用
今年4月,沪深交易所发布退市新规,新增占用退市情形,明确规定公司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余额达到2亿元以上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0%以上,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要求期限内完成整改的,依序停牌2个月,若停牌期间未完成整改的,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若在2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则将被退市。
市场分析人士指出,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严重侵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和资本市场秩序,出现此类情形的公司往往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形同虚设,有必要用震慑手段督促公司整改。近年来,中办、国办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等,明确要求严肃处置资金占用问题。中国证监会与公安部、国资委、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严令禁止资金占用的违法违规行为。
本轮退市改革新增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退市情形,主要目的在于遏制违规占用,督促控股股东偿还占用款项,维护资产财务独立性。
在退市监管震慑下,多家公司加快资金占用清收进度。
2024年5月10日晚间,*ST红阳、*ST中利、ST浩源、ST三圣、ST摩登、*ST信通等6家公司相继披露收到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公告显示,前述6家公司被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大额资金,证监局要求其在六个月内清收占款。沪深交易所火速下发关注函,要求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切实整改到位,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根据沪深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被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自规定期限(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11月10日)届满后次一个交易日(2024年11月11日)沪深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
其中,ST浩源、ST三圣已完成整改;*ST红阳继续推动在破产重整中完成资金占用整改;*ST中利拟在破产重整中完成资金占用整改。
构建立体式追责
一直以来,沪深交易所对资金占用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势。新“国九条”发布以来,沪深两所对占用大股东共计作出34单纪律处分,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的“首恶”从严处分,严肃惩治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
从严从重从快处分背后,是 “两强两严”监管理念的落地。
市场分析人士指出,大股东资金占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侵蚀市场诚信基础,是影响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沉疴顽疾。
近年来,资本市场连续实施两轮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深入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集中整治违规占用担保等突出问题,取得积极成效,但从当前情况看,大股东占用违规仍不时发生。
退市新规发布后,监管机构密集出手,释放“严监严管”鲜明信号,多家存在资金占用的公司被监管“点名”后,在退市震慑下,长期停滞的资金占用清收进度被按下“加速器”,在停牌前夕纷纷释放整改利好,资金占用的沉疴顽疾有望尽快清除。
记者了解到,监管机构将积极推动出台《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提高行政处罚对威慑力,推动最高院出台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司法解释,加大涉刑移送和刑事追责力度,通过民行刑有机衔接的立体式追责,让控股股东、实控人不敢随意伸手占用掏空,让实施侵占的大股东“人财两空”。
协同发力筑牢“大投保”链条
2022年,投服中心对ST摩登提起首单资金占用股东代位诉讼,广州中院一审判决控股股东向上市公司返还2.4亿元占用资金及相应利息,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该案中,投服中心不仅事先发函督促上市公司及时主张债权,而且还在控股股东被其他债权人申请破产之前及时提起了本项诉讼,有力维护了上市公司在控股股东侵占公司资金但控股股东自身又陷入破产风险时进行全额债权申报的应有利益。该案是金融司法和金融监管常态化协同机制的有力体现,通过判例切实引导市场主体规范运作,有效纠治上市公司大股东资金占用乱象。
目前,投服中心已就ST华铁大股东资金占用13亿元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等责任主体提起股东代位诉讼,该案已被法院受理。
案例的背后,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投服中心充分发挥投保机构的连接投资者、公益律师、监管机构、司法机构的优势,精准选案,推进“支持诉讼+示范判决”的维权优势。
一市场法律人士告诉记者,上市公司因未披露资金占用导致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以依据《证券法》,要求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赔偿其损失。
记者了解到,投服中心将积极贯彻落实新“国九条”要求,继续积极履行公益性投保机构职责,充分发挥对行政监管的有益补充作用,协同发力筑牢“大投保”链条,对资金占用长期不解决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等“关键少数”一追到底,通过开展股东代位诉讼,依法要求责任主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维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放下“立体化追责”的最后一块拼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