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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家券商,获准试点参与“跨境理财通”
2024-11-01 18:00  浏览: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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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深圳市分行,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深圳监管局联合公布了首批参与“跨境理财通”业务证券公司试点范围名单,共有14家券商入选。

今年2月26日,新修订的《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明确,允许证券公司参与展业,此后相关试点机制优化工作便紧锣密鼓展开。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经过系统性评估和验收,目前各家券商完成了业务和系统准备,将与经香港证监会认可的机构合作,服务大湾区居民跨境投资需求,助力推进粤港澳区域金融市场互联互通。

14家券商获批参与试点

根据公告,此次入选试点名单的证券公司包括:招商证券、广发证券、国信证券、平安证券、中金财富、国投证券、中信华南、国泰君安、华泰证券、中信建投、银河证券、申万宏源、中泰证券、兴业证券。其中既有多年深耕粤港澳市场的当地券商,也有跨境金融服务能力突出的头部券商。

“证券公司的客户与银行的客户在风险偏好等方面存在差异,不同金融机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投资者的多元化投资需求。”据业内人士介绍,此次券商宣告入场有望与银行形成优势互补,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多样化的投资服务,补齐“跨境理财通”的业务版图。

据了解,券商参与跨境理财通业务拥有以下优势:

一是更便捷的交易通道。此次参与试点的券商普遍持有境外持牌子公司,在系统对接、内部开发协同等方面更加便捷,更加便利客户参与跨境理财通业务。

二是证券公司与银行在客户需求方面互补性强。不同金融机构的客户在风险偏好、投资目标等方面存在差异,优化后的“跨境理财通”在“北向通”的投资范围新增了R4级公募基金产品,标志着跨境金融产品投资范围不断丰富,有助于境外资金配置境内公募产品。

三是证券公司具有较强的资本市场研究能力。证券公司通常具备专业的研究能力,能为投资者提供专业和有针对性的建议,帮助投资者配置更适合的金融产品。且证券公司拥有完善的投资者教育和投资顾问体系,有望在服务居民财富管理需求的同时,助力证券公司财富管理转型,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优化升级助力互联互通

2021年9月10日,“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正式启动。2023年以来随着“通关”的放开,粤港澳大湾区居民跨境理财需求得到释放,业务规模稳步增长,参与主体日渐增多。在境内外监管机构的共同推动下,“跨境理财通”业务已经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居民重要的跨境资产配置渠道。

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9月末,粤港澳大湾区参与“跨境理财通”个人投资者12.45万人,境内银行通过资金闭环汇划管道办理资金跨境汇划金额914.75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了614%。

为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进一步优化“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2024年2月26日,新修订的《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正式施行,标志着“跨境理财通”迈入2.0阶段。

本次修订主要涉及五方面内容,包括拓宽“北向通”投资产品范围、优化投资者准入条件、提高个人投资者额度、优化宣传销售安排,以及新增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作为“销售机构”或“合作机构”参与展业。

在中金财富证券相关负责人看来,此次“跨境理财通”的扩容,将进一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与香港、澳门之间的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形成一个更加开放、包容和高效的金融市场环境,为大湾区居民提供更多的理财投资选择。同时,随着跨境资金流动的增加,人民币在国际市场上的使用范围和影响力会不断扩大,有助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更好服务境内外投资者

“跨境理财通”是金融支持大湾区建设的重要举措,本次增加证券公司参与试点,有望推动证券公司提升产品竞争力和投资研究能力,更加便利地服务于境内外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进一步融入国际化竞争环境。

中金财富证券表示,将与中金香港证券一道,继续坚定服务国家战略,抢抓跨境理财通试点机遇。针对“北向通”,将携手中金海外分支机构讲好中国故事,服务好金融高水平开放。针对“南向通”,将切实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投资者教育工作,并发挥中金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投研优势,筛选优质资产,为境内投资人提供多元化的资产配置组合方案。

据华泰证券相关业务负责人介绍,在“跨境理财通”机制下,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和香港投资者将可以通过华泰证券及华泰金控(香港)建立的闭环式资金管道,跨境投资对方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公司将以客户需求为中心,基于业务场景、资产及产品研究,构建“跨境理财通”优质产品库,为大湾区居民提供丰富、优质的产品供给。

招商证券相关业务负责人则表示,将依托自身投研体系优势,从产品筛选、投资者教育、产品购买、产品服务跟踪等全方位,为投资人提供一站式“跨境理财通”业务体验。包括为投资者提供合资格的“跨境理财通”产品,满足不同风险偏好投资者的配置需求,并持续根据市场情况、产品表现等及时上架产品;通过投教基地、线上渠道开展系列“跨境理财通”投教普及工作;持续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培训,提升专业服务能力等。

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会同有关单位持续跟踪、评估试点效果,不断完善证券公司“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提升服务质量,持续深化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