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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尔芯IPO保荐业务未勤勉尽责,中金公司被证监会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2024-10-26 18:00  浏览:31

中金公司被证监会立案一事有最新进展。

10月26日,中金公司发布公告,就此前因涉嫌上海思尔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上海国微思尔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尔芯”)IPO保荐业务未勤勉尽责被证监会立案一事,公司称,已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拟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罚没800万元。同时,对该项目直接负责的两名主管人员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中金公司在公告中表示,公司诚恳接受处罚,切实以案为鉴,强化全面整改。

据悉,思尔芯欺诈发行案是新《证券法》实施以来,发行人在提交申报材料后、未获注册前,证监会查办的首例欺诈发行案件。

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0月26日,中金公司发布公告称,2024年10月11日,公司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根据《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思尔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业务未勤勉尽责,2024年9月25日,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请戳:突发!中金公司,被证监会立案!)

2024年10月25日,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对本案已调查完毕,拟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中金公司为思尔芯科创板IPO提供保荐服务,赵善军、陈立人为签字保荐代表人。

经查明,中金公司为思尔芯科创板IPO提供保荐服务,在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包括:未审慎核查硬件设备生产情况、未审慎核查软件销售情况、客户走访程序执行不到位、资金流水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审慎核查关联方借款利息计提事项。

证监会认为,中金公司在为思尔芯科创板IPO提供保荐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违反《证券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违法行为。对于中金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思尔芯项目保荐代表人赵善军、陈立人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在监管部门调查过程中,中金公司及相关人员积极提供资料,配合调查。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

一、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200万元,并处以600万元罚款。

二、对赵善军、陈立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中金公司:诚恳接受处罚

中金公司表示,对于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所认定的问题及处罚,公司诚恳接受处罚,切实以案为鉴,强化全面整改,坚持以投资者为本,不断强化执业质量管控,把好资本市场“入口”关,夯实“看门人”责任,更好服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涉及的违法行为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

思尔芯欺诈发行事件回顾

2021年8月24日,上交所受理思尔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因思尔芯撤回发行上市申请,上交所2022年7月27日决定终止审核。

据了解,思尔芯为首发信息披露质量抽查企业,证监会2021年12月对其实施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涉嫌存在虚增收入等违法违规事项。在该公司撤回IPO申请后,证监会对其涉嫌欺诈发行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和审理。

经查,思尔芯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其《招股说明书》涉及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合计1536.72万元,占当年度营业收入的11.55%,虚增利润总额合计1246.17万元,占当年度利润总额的118.48%。

今年2月9日,证监会发文称,已对思尔芯申请科创板首发上市过程中欺诈发行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对思尔芯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时任思尔芯董事长黄学良,时任思尔芯董事、首席执行官、总经理Toshio Nakama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时任思尔芯董事、资深副总裁林铠鹏,时任思尔芯董事、资深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熊世坤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思尔芯首席财务官黎雄应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任思尔芯监事会主席杨录处以100万元罚款。

该案是新《证券法》实施以来,发行人在提交申报材料后、未获注册前,证监会查办的首例欺诈发行案件。

6月11日,上交所也开出纪律处分罚单,对其“拉黑”5年,即5年内不接受思尔芯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