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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分公司因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等多项违规被罚42万元
2024-09-24 16:00  浏览:36

小财蜂AI快讯9月2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因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产品销售存在误导行为;个人代理人档案内控管理有效性薄弱,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分公司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罚款42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人身保险销售误导行为认定指引》第六条,《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六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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