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财蜂AI快讯9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因员工私印的宣传材料中含有误导性表述,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警告并罚款1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九条。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因员工私印的宣传材料中含有误导性表述被罚1万元
2024-09-23 18:00 浏览:42
小财蜂AI快讯9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因员工私印的宣传材料中含有误导性表述,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警告并罚款1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