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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关于印发<珠海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主导国内联盟团体标准制修订的单位可获得≤8万元的补助资金;标准文本“前言”中排序或第二的起草单位视为主导制定标准的单位。鼓励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企业积极参与国1际标准化活动,争取承担更多国1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和领导职务,增强话语权。加大国1际标准跟踪、评估和转化力度,加强中国的标准外文版翻译出版工作,推动与主要贸易国之间的标准互认,推进优势、特色领域标准国1际化,创建中国的标准品牌。结合海外工程承包、重大装备设备出口和对外援建,推广中国的标准,以中国的标准“走出去”带动中国产品、技术、装备、服务“走出去”。进一步放宽外资企业参与中国的标准的制定
团体标准提出采信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采信建议书。应当包括采信标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拟
规定的主要内容、实施前景和效益分析、建议归口的技术委1员会等。
(二)采信标准遵守国1家标准版权政策的声明以及涉及专1利为必要专1利的证明材料。
(三)社会团体登记成立时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及年
度检查记录。
(四)社会团体符合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的证明。
根据科技部《国1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省科技厅负责归口管理全省实验区工作,并按照科技部的委托,履行对湖北省内国1家级实验区的相关管理职能。
省科技厅设立实验区管理办公室,办公室挂1靠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具体负责实验区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负责省级实验区申请国1家级实验区的推荐工作,并受国1家实验区管理办公室的委托,组织指导本省的国1家级实验区开展有关工作。
2. 组织研究制定湖北省实验区建设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和指导全省实验区建设工作,制订促进实验区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3. 受理省级实验区创建申请,组织实验区规划评审和专1家实地考察,认定省级实验区并进行验收。
4. 对实验区发展方向、规划布局、建设方案和示1范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5. 组织开展省内实验区与国1家和省相关科技计划项目的对接和指导。
6. 组织开展实验区培训、总结、宣传,推广实验区工作经验,推动各实验区之间、实验区与国内国际相关组织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